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一个人在被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正式认定为罪犯之前,其法律定性是“犯罪嫌疑人”。这个称谓揭示了我国法律对公民权益的庄重尊重,罚前嫌疑、罚后定罪,突显了我国执法的法制主义精神与人权保障理念。有犯罪嫌疑并不代表就已经犯罪,必须要经过公正的法律程序和审查,才能确认其是否犯罪。
“犯罪嫌疑人”一词的设定,其实是法律对人权的重视和保护的体现。我国实行罪刑法定原则,即不经过法律程序,不能随意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自由。犯罪嫌疑人是指被侦查机关理据初步证据怀疑有犯罪行为的人。此时若被证实是无辜的,便可维护其名誉权和自由权。
此外,将可能的罪犯称为“犯罪嫌疑人”也是给司法提供一个公正公平的审查和决定空间。仅仅存在犯罪嫌疑,并不意味着一定犯罪。必须要经过法院的正式审判,通过具有力的证据,证明其具有罪行,才能称其为罪犯。
再者,“犯罪嫌疑人”的设定也是对犯罪行为的界定和限制。为了预防误判,处罚前必须要慎重,不能轻易定性。当一个人被怀疑犯罪时,必须要按照犯罪嫌疑人处理。这样既可以严惩真正的罪犯,又可以保障无辜者的权益。
总结起来,”罪犯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的答案在于,这是我国法律对犯罪嫌疑人以及他们权益的保护,同时也体现了我国法制的严谨和公正。谨慎的司法态度保障了权力的公正运用,既对罪行予以必要的制裁,又防止了无辜被误伤。
声明: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立场或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7994545@qq.com,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20137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