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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区王店乡什么时候拆迁
通过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周口市淮阳区王店乡2022年拆迁。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2022年拆迁公告:周口市淮阳区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拆迁范围征收城关回族镇、王店乡2个镇(乡)小孟楼村9个村集体耕地林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共38.1187公顷,《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周口市淮阳区2021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周政土〔2021〕248号)收悉。经审查,已批复,计划于2022年拆迁。
周口白马沟会拆迁吗
周口白马沟会拆迁。根据查询,2021年周口拟定了46个拆迁的村庄,里面包含白马沟村庄。
周口3年内搬迁的名单
法律分析:1、川汇区金海路办事处彭新庄居委会根据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周口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1号)》,宗地位于彭新庄北街北侧、颖河路东侧,涉及川汇区金海路办事处彭新庄居委会集体土地,面积为0.5916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2、川汇区人和街道办事处史滩居委会根据2021年1月4日发布的《周口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2号)》,征收土地范围位于大庆路西侧、庆丰西路南侧,涉及川汇区人和街道办事处史滩居委会集体土地,面积为5.0171公顷,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3、李埠口乡范营、岗叉楼村根据2021年1月13日发布的《周口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第3号)》,拟征收李埠口乡范营、岗叉楼村委会集体土地10.5045公顷,其中范营村委会耕地7.463公顷;农村道路0.1287公顷;岗叉楼耕地2.8412公顷,农村道路0.0716公顷。4、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黄庄村、张夏庄村根据2021年1月21日发布的《周口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4号)》,宗地一:位于大庆路东侧、女娲路北侧;宗地二:位于吉祥路东侧、女娲路北侧;宗地三:位于昆仑路西侧、女娲路北侧。涉及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黄庄村委会、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黄庄、张夏庄村委会,面积为8.7758公顷、8.5626公顷、6.3337公顷。5、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黄庄村根据2021年1月28日发布的《周口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1〕5号)》,宗地一:位于华山路东侧、紫云路南侧;宗地二:位于女娲路南侧、昆仑路西侧。涉及川汇区城北办事处黄庄村委会,面积为5.4574公顷、6.0342公顷。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周口川汇区建设路北要拆迁吗
周口川汇区建设路北要拆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拟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拟订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征收土地范围。宗地一:纬四路南侧、轻工一路西侧。宗地二:建设路北侧、八一路东侧。征收土地现状,拟征收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建东社区集体土地0.7033公顷,其中耕地0.1908公顷、草地0.2439公顷、建设用地0.2686公顷。拟征收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高庄社区集体土地0.9339公顷,其中耕地0.0011公顷、建设用地0.9328公顷。征收目的宗地一拟用于公园绿地。宗地二拟用于商业用地。补偿方式和标准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兑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按《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规定执行。安置对象和安置方式安置对象:符合安置条件的被征地拆迁所有权人及使用权人。安置方式: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3、第三产业安置。4.拆迁安置。社会保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最低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49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川汇区小桥街道办事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其他事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在公示期内向周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周口七一路纱厂危房拆迁范围
文昌办事处陈滩、郑洼居委会等集体土地。根据2022年周口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及拆迁范围得知,本次周口七一路纱厂危房拆迁范围是文昌办事处陈滩、郑洼居委会等集体土地。本次拆迁目的是为了建设公路运输用地。
周口西大街拆迁要建什么
一、周口市拆迁村名单2022最新消息
1、荷花路街道纺城社区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2022〕43号)》:拟征收川汇区荷花路街道办事处纺城社区集体土地0.4406公顷,其中林地0.3679公顷,建设用地0.0727公顷;位于七一路南侧、经三路西侧。
2、淮河路办事处孟营居委会、郑洼居委会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周政自然公(〔2022〕第26号)》:征收淮河路办事处孟营居委会集体耕地3.2103公顷、其他农用地1.1951公顷、建设用地0.0042公顷,郑洼居委会集体耕地2.493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97公顷,共计6.9128公顷;位于安居路北、通达北路西,中小学用地。
3、李埠口乡大杨楼村、姜庄村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方案公告 周政自然公(〔2022〕第27号)》:征收李埠口乡大杨楼村委会集体耕地2.0893公顷、农村道路0.0679公顷;姜庄村委会集体耕地1.5404公顷,共计3.6976公顷(其中耕地3.6297公顷);位于周口港区开元大道北侧、峨眉山路东侧、大杨楼路西侧、牡丹江路南侧。
4、德兴路北侧、运粮河支流东侧地块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周征预公告〔2022〕49号)》:征收德兴路北侧、运粮河支流东侧地块,拟征收土地目的为特殊用地。
5、王楼路北侧、堤顶路南侧地块
根据《周口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周征预公告〔2022〕50号)》:征收王楼路北侧、堤顶路南侧地块,拟征收土地目的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二、周口市征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规定执行,一级区片70000元/亩、二级区片56000元/亩、三级区片46000元/亩。
2、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周政〔2021〕3号)规定执行。地上附着物由市政府对各区包干8000元/亩,青苗补偿费包干标准为1000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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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黄同学,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1921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