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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分类有哪些?
一、重大类:决议、决定与命令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二、行文类: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
1、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上行文)
2、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上行文)
3、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下行文)
4、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上平下行文)
5、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平行文)
三、告知类:公报、公告、通知、通报、通告
1、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新闻性强)
2、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范围大)
3、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范围小)
4、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事前通知)
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事后通报)
四、其他:纪要、议案
1、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2、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公文
公文的文种包括哪些?
我国行政系统通用公文文种体系中包括有:条例、规定、办法、决定、命令、指示、批复、通知、通报、公告、通告、议案、请示、报告、调查报告、总结报告、函、会议纪要等,它们性质不同,各有特定的适用范围。
选择公文文种的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看作者与主要受文者间的工作关系;二是看作者的法定权限;三是看行文目的、行文要求和表现公文主题的需要。
扩展资料: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第八条 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四)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五)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六)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八)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九)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十)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十一)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二)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三)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十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五)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文在语句组织中作者真实的意思表达不清楚,上气不接下气,前言不搭后语怎么办。主要从句子成分和语序安排上下功夫。
主谓搭配,定语与中心词的搭配要合理,句子成分要完整,一句话不能出现两个主语,语句要遵从语法和逻辑规则。这需要扎实的文字功底,也是大家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光讲理论没用,我给大家讲四点体会:
1、当要表达的一组并列概念之间有轻重、主次之分,大小、高低之别时,应依次顺排或倒排。如“国库券”的面额分为1元、5元、10元、50元、100元和1000元六种。(由小到大)
2、当一组概念表现由若干连续的运作、行为构成的活动过程时,按时间发展顺序排列。如该犯从北京市××监狱逃跑后,先后流窜到石家庄、郑州、武汉、广州等地继续作案。
3、当一组概念表现一个认识过程时,一般按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次序排列。如“这是一份很好的材料,它能引人深思,促人觉醒,催人奋进”。
4、当一个语句反映因果关系时,按先因后果次序排列。如“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
参考资料:《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意见属于什么文
意见 (机关公文体裁)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意见”这一文种到底属于什么文种?
应该是党的机关法定公文。
对“意见”是否可作为文种使用,曾展开过争论,大家各执己见。1996年《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一次把“意见”作为党的机关的主要文种,并规定,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由此也可见,“意见”这个文种,上级、下级、平级和不相隶属机关之间行文,都可以使用。
实施意见、指导意见是法定正式公文文种吗?
意见是公文的文种之一,适用于对重大问题提出见解,对重要事项提出解决办法。个人认为,从力度上讲,意见弱于通知、办法、决定等。指导意见和实施意见表明的都是一种意见和建议。前者是宏观层面,后者是微观层面。前者是提要求,后者是抓落实。前者是定原则,后者是定方法。
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的解释和补充。细则一般由原法令、条例、规定的制定机构或其下属职能部门制定,与原法令、条例、规定配套使用,其目的是堵住原条文中的漏洞,使原条文发挥出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
因此我觉得两者有较大区别。实施意见是指导性的,为的是定措施、抓落实;而实施细则则是解释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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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黄同学,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19192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