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有很多朋友不理解善文化,今天小编就跟大家来详细讲解下善文化的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能够有所帮助,下面一起来具体看看吧。
关于善文化的作文或名言
人之初,性本善
与人为善
百善孝为先
善,是一种生活方式。“善”就是要怀有一颗仁慈之心,拥有一种宽广的胸怀;
“善”来源于高尚的道德,是智者心灵深处的一种沟通,是仁者内心世界的支点;“善”不是一种愿望,而是一种能力,一种能洞察并抑制恶的能力;播种“善”,才能收获希望;“善”是中华名族提倡和弘扬的;我们当下的觉醒,就是要让“善”变为一种永恒的心态,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境界。
传统行善文化是怎样的
“百善孝为先”,是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善的定义。孝敬父母原本是自己的分内之事,是基于血缘和人性上的自然情感,是作为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却被无限拔高上升到道德制高点列在百善之首,成为衡量一个人一切品德的标准。孝是私德,衡量一个人的道德不仅看私德,最重要的是看公德。一个杀人手段残忍的强盗,对母亲很孝顺,你能说他因为孝顺就是善人?话说浙江有个郦土豪,因为90岁的老母亲住在5楼行动不方便,他便与邻居们商量私自花几十万在公寓造建一个“孝子电梯”。电梯施工时,邻居们发现没有按照当初的承诺造建,小区的绿化受到了破坏,并且影响了别人车库的正常使用,因而大家吵开了。郦土豪一不做二不休,花了几百万将楼下的四层楼全买了,整个单元都属于他们家,自己想怎么造电梯就怎么造。郦土豪在私德领域无比高大上的孝道,在公德领域能得到多少人的认可呢?花数百万可以让公德在瞬间变成私德,如此尽孝符合现代社会的公共道德吗?中国传统文化鲜有崇尚公德的,却将私德孝顺炒成天价和真理。没有公德才是真正的缺德,中国就是一个崇尚缺德的国家,这个混沌的文化,公德和私德不分的低级文化,因而难以进入现代文明!
关于善文化的内容
“善”是中华民族文化中的核心价值观之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们的先人便对“善”这一价值观进行了阐释。如“可欲谓之善”,就是说,可以满足的欲望、需求就是“善”,而不可满足的欲望则不是“善”。所谓“可欲”,就是对人、对己均要有益的欲望与需求。对“善”的阐释与践行一直是中华文明五千年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儒家所谓“仁者爱人”、“善即为仁”;佛家所谓“慈悲”、“无私”、“大爱”;道家所谓“重生”、“普度众生”等,无不体现了对“善”这一价值观的重视。马克思主义认为,从总体与宏观的角度来看,在最广泛的时间范围内符合最大多数人的目的,即是“善”。今天,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必须构建我们的核心价值体系。这就需要社会各界大力倡导、践行我们民族的价值观,以引领人们的思想与意志,推动我们事业的发展。
什么是善文化
通常指一切其他的善都包含于其中或者都来源于它的那种最高的善。解释:译“最崇高的善”。西方伦理学广泛使用的范畴。各派伦理学家对此有不同阐述,但一般都认为它是道德上追求的最高目的。 出自四书里的<大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至善” 上述所谓“至善”一词,取之于《大学》开篇的第一句话:“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在《大学章句》中,朱子将之称为《大学》的“三纲领”。既称之为纲领,其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可以认为,朱子对三纲领的诠释,就是对《大学》总体精神的把握,至于所谓的“八条目”,不过是“三纲领”的具体推衍而已。 我们从字面上就可以看出,“三纲领”的三者之间并非平列之事,朱子也承认,从工夫之大节目上看,只有“明明德”、“新民”两事,“止于至善”说的只是二者之规模。XIX 虽然《大学》总的目标是明明德与新民,在朱子看来,要使这一目标真正地得以实现,更为要紧的却是“止于至善”这一规模,XX 无论明明德还是新民,都必须“止于至善”: 止者,必至于是而不迁之意。至善,则事理当然之极也。言明明德新民,皆当至于至善之地而不迁,盖必其有以尽天理之极,而无一毫人欲之私也。(《章句》释“止于至善”) 明明德,便要如汤之日新;新民,便要如文王之“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各求止于至善之地而后止也。(《语类》,卷14第119条,廖德明录) 反之,若“略知明德新民,而不求止于至善者”,“只是规模浅狭,不曾就本原上着功,便做不彻”。(《语类》,卷17第32条,陈文蔚录)其结果只能是“安于小成,狃于近利”,(《或问》)往往失之毫厘而缪以千里,故朱子不取。由此可见,“止于至善”,实际上已经成为朱子阐释《大学》的最大关目,而在这一句中,在笔者看来,最为重要的又莫过于“至善”一词。 就“至善”一词来说,关键又在于“至”字,如朱子说:“‘善’字轻,‘至’字重”。(《语类》,卷14第110条,甘节录)在朱子看来,所谓“至”字当训为“极”,至善也就是极好: 至善,犹今人言极好。(《语类》,卷14第97条,李方子录) 凡曰善者,固是好。然方是好事,未是极好处。必到极处,便是道理十分尽头,无一毫不尽,故曰至善。(《语类》,卷14第98条,沈僩录) 至善,只是以其极言。不特是理会到极处,亦要做到极处。(《语类》,卷14第114条,陈淳录) “在止于至善”,至者,天理人心之极致。(《语类》,卷14第122条,程端蒙录) 所谓的“极致”,朱子又以孝道为例说: 仁甫问:“以其义理精微之极,有不可得而名者,故姑以至善目之。”曰:“此是程先生说。至善,便如今人说极是。且如说孝:孟子说‘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此是不孝。到得会奉养其亲,也似煞强得这个,又须着如曾子之养志,而后为能养。这又似好了,又当如所谓‘先意承志,谕父母于道,不遗父母恶名’,使国人称愿道‘幸哉有子如此’,方好。”又云:“孝莫大于尊亲,其次能养。直是到这里,方唤做极是处,方唤做至善处。”(《语类》,卷17第31条,叶贺孙录) 可见,“至善”在朱子的思想体系中不能当作一般意义上的“善”字来看待,大学之所以为“大”,就因为它所成就的不仅仅在于一般的“善”,而是在于要止于“至善”,如果说这一区别在《章句》与《或问》中尚只是点到为止的话,在记载着朱子与学生们相互切磋问对的《语类》中,朱子则是反复致意、叮咛再三,如: 善,须是至善始得。(《语类》,卷14第102条,胡泳录) 传之三章,紧要只是“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如切,可谓善矣,又须当磋之,方是至善;如琢,可谓善矣,又须当磨之,方是至善。(《语类》,卷16第34条,贺孙录) “民之不能忘也”,只是一时不忘,亦不是至善。又曰:“‘瑟兮僩兮,赫兮喧兮’者,有所主于中,而不能发于外,亦不是至善;务饰于外,而无主于中,亦不是至善。”(《语类》,卷16第43条,董铢录) 这一区别相当重要,我们可以认为,它实际上构成了朱子阐释《大学》的一个最为基本的向度。然而,作为善之极处的“至善”与一般意义上的“善”,到底有什么区别呢?儒学本求善之学,我们如果将《大学》的三纲领改为“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善”,若说明明德、新民要止于善,似乎也没有什么太大的不妥,如孔颖达在《正义》中,就将“止于至善”与“止善”混称。XXI 从道学家一般的立场上看,“天命之谓性”,上天所赋于人的,本是纯粹至善之性,这可以视为人之明德,XXII 此乃万善之本,故《大学》提出明明德的要求,即彰明人的本体之明德而归于善。可见,即使是朱子所强调的“至善”之地,亦不外乎归于明德之明,而一个人若能发明其明德,诸如本着一个善良之动机,并且努力去做善良的事情,即可说是臻于善境,又何必多此一举地说要“止于至善”?XXIII “止于至善”似乎应该就是“明明德”应有的题中之义,王阳明大体上就持这一看法,如他说: 天命之性,粹然至善,其灵昭不昧者,此其至善之发见,是乃明德之本体,而即所谓良知也。至善之发见,是而是焉,非而非焉,轻重厚薄,随感随应,变动不居,而亦莫不自有天然之中。(《大学问》,《王阳明全集》卷二六,续编一) 就王阳明的这一看法来说,只要致其作为至善发见之良知,就可以随感随应,自然能够知是知非而有其天然之中。可以认为,王阳明这里所用的“至善”一词,只是顺着《大学》文本说而已,其“至”字大体上只是虚说,“善”与“至善”二者并没有什么严格的义理区别。而在朱子看来则不然: 至善虽不外乎明德,然明德亦有略略明者。须是止于那极至处。(《语类》,卷14第106条,董铢录,同卷第167条同此,无“止于”之“于”字) 可见,天命之性虽为至善,但它并不能象王阳明所说的那样,能够自然地本体洞然,随感随应而无不至善。虽然天命之性必然要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时时发现,所谓“介然之顷一有觉焉”,(《大学或问》)但由于气禀与物欲之故,这一时一地之明觉(或王阳明之良知)并不意味着能像明德之本体一样也同样是至善。这也就是说,“至善”的根据虽然不外乎“明德”,但在现实中,“明德”却并不就等于是“至善”,更多人“明德”之发见可能只是“略略明者”。如朱子举齐宣王见牛之觳觫而生不忍之心为例说:“这便见恻隐处,只是见不完全。及到‘兴甲兵,危士臣’处,便欲快意为之。是见不精确,不能推爱牛之心而爱百姓。”(《语类》,卷14第82条,黄卓录)明德一时一事上之略略明者,如齐宣王所生的恻隐之心那样,其用心无疑也是善的,但却不能说是至善。在朱子看来,“若十件事做得九件是,一件不尽,亦不是至善。”(《语类》,卷14第100条,震录)更何况只是暂明暂灭之明德乎?对于朱子来说,一个人要使其明德“略略明者”并不难,因为人心之灵总有发现处,“便教至恶之人,亦时乎有善念之发”,(《语类》,卷14第83条,子蒙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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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黄同学,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18950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