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里希·卡尔·冯·萨维尼 (Friedrich Carl von Savigny,1779年2月21日-1861年10月25日)生于美因河畔法兰克福市,德国著名的法学家和国王顾问,历史法学派的创始人。
萨维尼出生于古老的 lothringischen 家族,萨维尼这个名字来源于萨维尼城堡(der Burg Savigny )这一地名。 萨维尼13岁时父母双亡。1795年就读于马尔堡大学,主修法学,师从德国著名的刑法学家 Anton Bauer (17721843), 以及以研究中世纪法学而著称的 Friedrich Weiss教授。此后,萨维尼又先后在耶拿大学、莱比锡大学、格丁根大学就读过,1800年转而回到马尔堡大学学习,同年开始在那里被授予博士学位并被聘为编外讲师,讲授刑法和潘德克登法学(pandekten)。Gebrüder Grimm 是他的学生之一,这对他的后期学术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
1803年萨维尼发表了著名的《财产法》。1804年与Kunigunde Brentano结婚。1808年在兰茨胡特被正式聘为教授,教授罗马民法,但萨维尼在那里只教授了三个学期。1810年萨维尼受到威廉冯洪堡的邀请到新成立的弗里德里希-威廉-柏林大学教授罗马法。1814年为一篇著名的论文进行答辩,该论文就是 ·ber die Notwendigkeit eines allgemeinen bürgerlichen Rechts für Deutschland (大意为,关于必须有一个德国民法总论)。同年他的儿子卡尔·弗里德里希·萨维尼出生,该子后来成为德国著名的外交家。1815年萨维尼与Karl Friedrich Eichhorn等一起创建立历史法学派杂志社,作为历史法学派的机构。1815年出版《中世纪罗马法历史》第一册,1831年完稿。1817年萨维尼成为普鲁士司法部枢密院成员;1819年成为莱茵省高级法院的成员;1820年成为普鲁士政府地方法总则修改委员会成员;1835年开始撰写《现代罗马法体系》一书。
萨维尼同时是现代国际私法的创始人。1842年萨氏被弗里德里希威廉四世聘为政府法律审核部部长一职,期间中止了学术活动,1848年德国大革命时期恢复学术活动,并于1850年发表《法学札记》;1853年完成《现代罗马法体系》、《债权法》。
萨维尼于1861年10月25日于柏林去世。在萨维尼的葬礼上国王威廉一世致悼词,全部王子参加葬礼。他的坟墓安放在柏林市中心Hedwigskirche教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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