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指无法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的各种用具,以及在经营过程中反复周转使用的容器等。
低值易耗品”科目核算,下设“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科目。根据管理需要,可以再按品种设明细科目。
按低值易耗品的性质,划分为:
(1)电器类。
(2)木器类。(3)玻璃器皿。(4)铁器五金类。(5)纺织品。(6)非机动车。(7)其他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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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黄同学,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13254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