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个人不再缴纳公积金的条件有哪些
1、缴存人选择按月缴存2021-A产品、一次性缴存2021-A产品、自由缴存2021-A产品的,可申请办理解约,解约后协议终止。其中选择一次性缴存2021-A产品的,缴存人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申请解约。
2、发生以下情形的,协议自动解约,解约后协议终止:
(1)选择按月缴存2021-A产品的,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前,累计欠缴三个月或发生除租房提取外其他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后,发生除租房提取外其他提取的,自发生提取之日起,贷款资格保留90日,90日内未申请贷款的,协议自动终止。
(2)选择一次性缴存2021-A产品的,缴存人于协议签订之日(含)起15日内未足额缴存的,协议自动终止;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前,发生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缴存人获得贷款资格后,在使用贷款前发生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
(3)选择自由缴存2021-A产品的,缴存人在使用贷款前发生销户退出提取的,协议自动终止。
(4)灵活就业人员成为本市单位在职职工或个人账户转出本市的,协议自动终止。
(5)其他情形。
重庆公积金可以个人缴纳吗
可以的。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公积金缴纳人群:
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申请以自有资金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餐饮业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人员、家政服务人员、网约车驾驶员、建筑装修人员、律师、网络主播、零工劳动者等非全日制、新业态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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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黄同学,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11024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