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物权法》第73条规定,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它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这部分车位物业是无权收取停车费的。
2、小区停车位收费是否合法还需要看车位性质,如果开发商拥有该车位产权,可委托物业收取管理费,地下停车位费用包括设备运行、维护、照明、保洁、通风、排水和维护秩序等。而公摊车位属业主共有,物业无权收取停车费,业主大会委托物业管理的,需收取一定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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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黄同学,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10532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