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乘车提示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以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目录》自2021年6月20日起施行。 《目录》明确了禁止携带和托运、限制携带和托运、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在行李舱放置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印发《道路客运车辆禁止、限制携带托运物品目录》以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和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目录》自2021年6月20日起施行。

车站禁止携带危险物品乘车提示

《目录》明确了禁止携带和托运、限制携带和托运、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在行李舱放置(托运)等三类物品。

禁止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包括枪支和子弹、爆炸物品、管制器具,易燃易爆物品、毒害品、腐蚀性物品、放射性物品、感染性物质、其他危害客车车辆公共卫生或运行安全的物品等。明确可以携带导盲犬乘车,农村客运车辆经营者可视情允许携带少量家禽。

限制携带和托运的物品包括24度至75度的酒精及酒类饮品,指甲油、去光剂,自喷压力容器物品,安全火柴、打火机,锂电池、充电宝等。

禁止旅客随身携带但可以在行李舱放置(托运)的物品包括日用刀具、专业刀具、表演刀具等锐器,棍棒等钝器,工具农具,非机械弓箭类器材、防身喷剂等其他物品,以及持有身份证明和检疫证明、装于封闭容器内的宠物等。

来源:交通运输部、青岛交通运输、无限台州

来源: 无锡交通广播

声明: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部分图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不代表本立场或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作者:小黄同学,本文链接:https://www.vibaike.net/article/1045656.html

(0)
小黄同学小黄同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