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部分香港人反对将香港犯罪分子送至中国大陆进行审判的游行,也指香港暴乱事件。《逃犯条例》草案本意是让香港能向没有长期协议的地区移交嫌疑犯,但香港部分人偏偏拒绝将犯罪分子引渡至大陆、台湾和澳门三个地区进行审判…不知道他们在害怕什么,也许是心虚吧,于是他们搞起了游行,称为“反送中运动”。后来,一小撮游行的人可能被别有用心的坏人蛊惑又企图扩大规模,提出撤回《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撤回“暴动”定性等五大不合理的诉求,出现了香港暴乱事件,影响恶劣,香港市民很忧伤啊,乱港分子太坏了,尽扰乱生活,耽误上班赚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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